企业融资要注意骗取贷款罪


作者: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

  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因各种原因我们需要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但上述机构贷款的条件往往十分苛刻,通过正常的流程时常难以申请到贷款。此时,大部分企业为了得到贷款就会绞尽脑汁,想尽办法让自己符合贷款条件,有的则不惜创造条件让自己符合贷款要求。殊不知这种行为存在严重的刑事风险——骗取贷款罪。

骗取贷款罪

  骗取贷款罪是指用欺骗的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有两个量刑层级,一个是三年以下、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另一个是3年以上7年以下,并处罚金。

  构成骗取贷款罪需符合以下要件:

  1、使用欺骗的手段。实践中常见的欺骗手段主要为:为美化公司经营情况和还款能力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使用虚假的合同、虚构贷款的资金用途、提供虚假的担保等。但上述虚构行为均以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信任,并基于该信任使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放贷款。

  2、达到入罪的标准。入罪的标准不仅有数额型标准,如骗取100万,造成损失20万以上,还要注意有情节型标准,也就是三次以上骗取的,即使骗取数额不达标,也可构成本罪,最关键的本罪还有箩筐型的标准,简单的讲就是司法机关觉得你骗取的钱和次数虽然都还没到定罪的标准,但是接近了这个标准并且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比如,造成了地方连带性的大范围骗取贷款情形的话,也会按本罪处理的。

  由于骗取贷款罪入罪门槛较低,且许多企业的高管人员甚至法务人员对该罪不熟悉,误认为只要不存在故意欠钱不还就不存在刑事犯罪的风险。因此,为了融资的便利,部分企业在申请贷款时肆意使用虚假的证明材料、虚构资金的用途、提供虚假的担保等。殊不知,当企业发生贷款无法按期归还的情况时,就会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并且不仅企业及企业的实际控制人、高管层会因本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司直接负责贷款业务的部门人员也可能因本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使公司遭受无法挽回的损失。

  因此,建议大家在融资时选择适合自身情况的融资方式,并遵守相应的金融制度和规范。如果遇到类似问题,欢迎直接咨询信之源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