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资产尽职调查的注意事项


作者: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

  资产管理公司的主要业务类型为收购和处置不良资产(本文不良资产仅指不良债权,以下统称为“不良债权”),而资产管理公司在收购和处置不良债权前,一般会委托律师事务所对不良债权进行法律尽职调查,为决策收购、处置不良债权提供参考性意见。尽职调查主要包括前期准备阶段、档案调查阶段、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阶段、提交工作成果及收尾工作阶段。由此可见,尽职调查是收购、处置不良债权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之一。

不良资产

  不良债权尽职调查的主要工作流程有哪些呢?一是明确承债主体、发现承债法律风险;二是发现财产线索;三是核实财产线索、分析财产瑕疵,以上流程均是循环往复的过程,下文将对不良债权尽职调查的流程进行详细阐述。

  一、明确承债主体、发现承债法律风险

  首先需要准确掌握不良资权项目中的债务人是谁,谁来承债,债务的最终买单者是谁。而明确承债主体主要是通过审阅资产管理公司提供的不良债权档案,并就项目中的有关情况向资产管理公司或者不良资权的贷款人进行询问,详细记录相关人员的回复,收集并整理不良资权的相关信息。

  在审阅不良资权档案时首先需要了解不良债权中主债权的形成情况,即了解贷款人与债务人签订贷款合同的时间、贷款人实际发放的贷款数额、贷款利率、贷款用途、贷款期限、合同是否约定了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条件、贷款罚息利率、贷款复利利率以及借款人违约时承担的违约责任、贷款人催收情况。

  注意事项:了解主债权情况时需要注意贷款人实际发放的贷款金额,法院最终认定的借款金额以借据、银行转账数额为准而不是以借款合同约定的为准。其次是注意贷款利率、罚息利率、复利利率以及违约金的综合利率是否超过24%/年,司法解释及法律实践中对年利率在24%以内的给予充分保护,对于超过24%但未超过36%的部分给予一般保护,而对于超过36%的一律不予保护,所以律师在审查合同时需尤其注意贷款的利率问题,如有超过法律保护范围时律师在后续形成的法律意见书主文中需注明风险提示。最后需注意贷款人在贷款到期后是否实施了催收行为,或者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贷款人主张还款的行为将成为判断债权是否尚在诉讼时效期间内的关键因素。

  审阅完主债权基本材料后需进一步审阅不良债权档案中的从债权资料,即不良债权项下的担保措施,主要包括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审阅担保合同时主要核查保证人提供的保证方式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抵押人提供抵押的财产清单,抵押财产的评估价值、质押人提供质押的质押财产,抵质押权依法设立的证明。

  风险事项:审查担保材料时如担保人为公司时,需注意审查公司提供担保是否出具了有效的公司内部决策文件,根据《公司法》第16条规定,公司对外担保时需经过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决议,而公司为其股东担保时必须经过股东胡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并且相关股东表决时需要回避。目前法律实践中对《公司法》第16条是否法律强制性效力性规定仍存在争议,所以在审查材料时需注意该风险点。另外如担保人提供的抵押、质押物为需办理登记抵押权才设立的需审查是否实际办理了抵押、质押登记以及质押物需要交付的是否已实际交付给贷款人,若担保人没有办理抵押、质押登记或者没有实际交付,则抵押权、质押权均没有有效设立。

  二、发现财产线索

  债务人是否具备偿还借款能力主要通过债务人名下财产来体现,发现债务人名下是否拥有财产以及有多少财产主要通过网络搜索、现场走访以及与债务人访谈等方式获取债务人名下财产情况。

  网络搜索主要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与债务人有关的案件,查看债务人是否对外享有到期债权未收回以及债务人与其他主体发生的财产纠纷;还可通过相关的知识产权部门官方网站查询债务人名下是否拥有知名商标、专利权等。现场走访主要通过走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车辆管理所、人民法院、债务人企业等单位查询债务人在当地的财产情况。与债务人企业的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也是发现债务人财产的方式之一,但该方式需要在债务人的配合下进行,访谈时可对访谈过程进行录音,并以书面形式记载债务人的财产情况,可要求债务人提供近三年的审计报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以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中的科目明细,通过查看债务人的财务报表发现债务人的财产线索。

  三、核实财产线索、分析财产瑕疵

  发现债务人财产后还需进一步核实财产线索,核查财产的所有人是否仍然是债务人,分析财产是否存在瑕疵,是否能够变现,分析财产变现的难易程度。

  如通过网络查询到债务人对外享有到期债权未追回,则需要询问债务人债权未能得到清偿的原因,是否存在债务人怠于主张自身的债权,若发现存在此种情况,则可建议贷款人行使代位权以实现债权。债务人企业的工商内档需要全部予以全部调取,通过内档审查债务人经营场所是否为自有资产,是否存在股东实缴注册资本的验资报告,核查股东是否均已实缴到位,若没有实缴到位,贷款人可以考虑要求债务人股东进行实缴。

  走访不动产登记中心时,首先需核实债务人或担保人用于抵押的抵押物登记现状,核实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是否与不动产登记证明上登记的信息一致,如未发现抵押登记记录则需询问贷款人是否存在办理抵押注销手续以及贷款人办理注销的原因,除了不良债权的抵押登记外是否还存在其他登记信息,并核实抵押物是否已被法院查封,申请的查封人、查封期限、存在几轮查封记录。除了查询抵押物以外,还需查询债务人提供的抵押物以外的不动产情况,对于抵押物以外的不动产需核实不动产是否仍然登记在债务人名下,如债务人已通过转让的方式转让给第三人,需进一步核实债务人转让的方式,转让价款,转让原因,对于查询时仍然登记在债务人名下的则需核实不动产的抵押及查封状况。

  现场走访时需前往债务人财产所在地进行查看,核实不动产是否存在债务人已转让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况,尤其是债务人为房地产企业的,尤其需注意债务人是否存在私自销售抵押房产的情况。核实抵押房产是否存在出租情况,如存在出租情况需了解出租的期限,租金支付方式。对于不动产为土地使用权的,需核实土地出让时间、土地性质、土地出让金及税费缴纳情况、土地开发情况,如土地存在两年未开发的情况,则需进一步核实未开发的原因,判断土地是否存在闲置问题而被政府收回的风险。

  现场走访车辆管理所时调取核实登记在债务人名下的车辆登记情况,核实车辆的抵押、查封情况、车辆的型号、车辆购买时间、车辆使用年限,通过核实前述情况的分析,判断车辆的变现价值,对于实现不良债权利益是否有利。

  尽职调查是一件细致又稍显繁琐的工作,需要反复审阅、核实不良债权档案资料、债务人的财产线索,并对不良债权及债务人财产进行法律上的分析,从而为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和处置不良债权提供参考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