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并购常见交易结构介绍


作者: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

  企业并购,从本质上来说,也是一种投资,可以将公司或公司股权比作为一种产品,并购的实质是交易主体根据公司产权制度的协议安排,而进行的部分实体权利让渡,最终表现为企业权利主体变化的过程。并购,应该是每个企业家都应该了解的事情,无论是并购别人还是被别人并购,它都适用同一套游戏规则。

企业并购交易结构

  企业并购常见交易结构有以下几种:

  1、基于股权收购比例的并购结构

  如前文所述,基于股权收购比例的不同,可以分为“买断式并购”与“控制式收购”,确定不同的比例都有着不同的商业考量以及不同的注意事项。如进行100%股权收购,需要全面掌握目标公司的情况,同时资金来源充足,无需原管理层的支持或介入即可实现顺利接管;如进行51%或以上股权收购,一来可能是由于资金紧张,不足以收购更多股权,二来希望利用目标公司原股东的某种资源或能力,帮助目标企业继续发展;三来乙方未来发生问题,可以让原股东将剩余股权做担保等等;四来也可以避免原股东另起炉灶,经营同类业务;如进行67%以上股权收购,与100%股权收购相比,可以减少收购资金,同时也能够达到实际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等等。

  2、基于收购主体的并购结构

  这种并购结构具体来讲就是目标公司确定后,收购方决定是自己收购还是由其股东或者其他关联方来实施并购交易。由预定收购方实施并购,最为简单方便,并购方与出让方直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进行相关公司治理结构的重建。如采用收购方的股东或者其他关联方来实施并购交易,可以产生很多的变量。首先,可以丰富收购方下属各企业之间的关联性,让关联交易更加隐蔽甚至创造更多的机会;其次,出让方可能对预定的收购方抱有敌意时,采用其他关联方进行收购,有助于隐蔽预定收购方,实现暗度陈仓;再次,不同的商业考量需要不同的关联关系或交易,既可以是出于正当目的,也可以出于不正当目的,比如通过改变关联交易之间的定价机制进行利益输送或者认为改变企业业绩等。

  3、基于收购对象的并购结构

  按收购对象的不同,可以衍生出直接收购或者间接收购的交易结构。直接收购也就是从目标公司股东手上直接受让目标公司的股权,直接签署故股权转让协议;而间接收购可能是基于直接收购比较困难,或者收购方不想过早的暴露收购意图以免收购失败。比较典型的如外资企业因为投资政策的限制不能直接进行收购,转而收购目标公司的股东公司或者更上一级的股东公司。

  4、基于支付方式的并购交易

  实践中,最多的当然还是货币方式进行支付,在跨境并购中,主要涉及到币种、结汇等问题。除此之外,还有极少数是以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这主要是由于收购方资金不足或者其他特别的考虑所致。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采用股权方式支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注册资本尚未缴足、设立质权、被依法冻结、章程约定不得转让、转让需经监管部门审批的股权是不得以股权方式进行出资的。以股权作为支付手段,实际上是两个股权的转让,带有“以物易物”的性质。

  5、基于交易模式的并购交易

  根据交易模式的不同,可以区分为股权转让、认购增资、增资换股等不同形式的并购结构。股权转让方式实践中最为常见,收购方直接购买目标公司股权,简单便捷。但对于收购方来说,并购资金被目标公司的股东拿走,原股东达到套现的目的,但目标公司没有因此获益。采用认购增资方式的话倒是可以让并购资金进入目标公司,壮大目标公司实力,但并购方无法实现100%买断甚至67%以上的控制效果。采用增资换股的方式实践中比较少见,主要是由于并购方在资金压力比较大的情况下而采取。具体流程是先由收购方进行增资,再由目标公司股东以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来认购该增资。通过这种方式进行并购,收购方成了出让方的股东,而出让方同时也变成了收购方的股东,这种方式可以增加收购方的资产的绝对值,而且也不需要收购方付出现金,比较适合收购方规模较大,又不愿拿出资金的企业。

  6、其他交易结构

  除了以上5种常见结构分类外,还可以根据资金来源不同分为自筹资金并购、杠杆并购方式;根据交易步骤的不同,分为一次性并购与分步实施并购等。

  以上这些并购交易结构,只是最基本的结构类型,彼此之间排列组合,可以产生更多的化学反应,衍生出更多的交易结构,但最终都是为了实现特定的并购目的。在实践操作中,最重要的就是灵活运动。在企业不断进步发展过程中,企业并购已经成为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一种趋势,也是市场经济竞争的必然结果。只有全面正确地认识这样一种行为模式,才能在商海浪潮中觅得先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