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并购防范风险的相关法律制度


作者: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

  企业并购协议中的“四剑客”是西方并购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方法,有许多可借鉴之处。从我国现有的法律制度来看,有效地避让并购交易中的风险,还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企业并购法律风险

  1、第三人保证

  为了确保债务的履行,以降低债务不履行而可能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风险,有适用保证的必要。

  保证在性质上,属于合同担保,债权人对保证人的权利及于保证人的全部财产,但债权人不能对保证人的全部财产直接行使权利,只能向保证人请求履行保证责任。在这一点上,保证不同于物权担保。

  2、物权担保

  在特定财产上成立的物权担保,其效力直接作用于担保标的物,取得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变价担保物的形式取得担保物质的交换价值,以防止、避免或者弥补因债务不能履行所造成的债权受偿不能的风险。

  企业并购重组往往会涉及到很多法律问题,并且交易环节繁杂,在实务操作前应慎重决定、多方面的考量与预估,统筹规划,做好可行性分析研究,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避免盲目的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