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法律合规中的资金风险


作者: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

  施工企业法律合规中的资金风险主要是指施工企业不按照企业规章制度、合同约定、企业的资金管理制度等对企业资金进行管理、回收、支付,从而造成企业损失。

施工企业资金风险

  (1) 保证金。在项目承接以及实施过程中,会涉及多种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安全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履约保证金一般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质量保证金为合同额的3%等。很多施工企业针对保证金的支付比例、支付方式等都设置相应的制度。但在实际执行中,业务部门无视合规部门的风险提示,接受招标方提出的高额投标保证金要求参与投标;接受业主方提出的见索即付保函、现金担保;履约保证金超期不予返还;质量保证金以各种理由被业主方没收,无法收回。积少成多,仅项目保证金一项就给施工企业造成巨大损失。

  (2) 大额垫资项目。对于非政府投资项目,绝大多数项目仍需要由施工企业进行垫资施工,并且一般来说,项目规模越大,垫资额越高。为保证企业利润,很多施工企业内部都对垫资项目进行了限制,针对不同的垫资数额及垫资比例等,制定严格审批流程,从承接、履约、工程款的回收都有较为完善的规定。若施工企业严格按照制度承接大额垫资项目,那么一般情况下,风险是可控的。但是很多施工企业为承接项目完成业绩,采用欺上瞒下等方式将大额垫资项目拿下,在实际施工中才发现垫资数额远超预期,如项目管理不当,只能导致项目工期越拖越长,项目回款的难度加大,成本增加,陷入困境。

  (3) 停工项目。面对停工施工企业一般有一套自身的应对、补救措施,如停工索赔制度、停工退场制度、停工诉讼制度等。但实践中,更多的施工方将停工复工的希望寄托在业主方,从不主动采取措施申请停工索赔、停工退场、要求业主方出具停工令等,导致自身设备、人工等投入成本增加,进而造成项目最终亏损。

  (4) 非现金支付。一般来说,非现金支付包括以房抵债、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很多施工企业都会对非现金支付制定相应的制度,如明确非现金支付的方式、比例、时间、违约责任等,在承接项目时若违反相应的制度则无法立项或者无法通过合同审批。但是在制度具体执行过程中,相关人员未经企业评估私自接受非现金支付,导致房产、实物变现困难、承兑遭拒绝等,加大项目回款难度、延长项目回款周期。

  (5) 回购型保理。很多施工企业在对待回购型保理时,都制定了相应的制度,要求建设单位提出以回购型保理方式支付工程款时,施工企业要与建设单位约定好保理融资成本、违约责任等,并在建设单位无法支付保理款项时,及时回购,并对建设单位起诉、查封、优先受偿等。但是在相关制度执行过程中,仍然会出现项目管理人员未遵守制度,随意接受回购型保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