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融资常涉刑事罪名有哪些?


作者: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

  企业融资过程中,如果操作不规范,就可能会涉及一些法律风险,甚至是刑事法律风险。企业融资也同样一直是企业刑事犯罪的高发地带。下面我们就来介绍一下企业融资常涉刑事罪名有哪些。

企业融资

  企业融资常涉刑事罪名主要有以下几种:

  1、骗取贷款罪

  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企业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的时候,如果不具备贷款条件,编造贷款理由和条件进行贷款,很容易就会涉嫌骗取贷款罪。

  2、贷款诈骗罪

  贷款诈骗罪属于骗取贷款罪的加重罪名,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3、高利转贷罪

  高利转贷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

  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5、集资诈骗罪

  集资诈骗罪是经济犯罪领域唯一保留死刑的罪名,规定在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以上就是企业融资过程中比较容易涉嫌的五种刑事罪名,作为企业家,无论在企业运营还是投融资等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相应的法律风险。如果您有相关的问题,欢迎直接咨询信之源非诉律师部,联系电话:010-82554376。